整治“大棚房”须落实主体责任 耕地保护制度
2018-08-23 08:37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报道,为遏制“大棚房”问题蔓延势头,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将在全国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
对此,不少网民表示,“大棚房”屡禁不止根源在于利益驱动,开发者以较少的投入,通过改变大棚用途就能“坐地生金”,而购买者以较低的价格就能拥有一片土地。有网民建议,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土地管理制度,给耕地增加一道“护身符”,给建设用地扩展戴上“紧箍”。
“大棚房”是以农业设施为名进行的违法建设,承租方建蔬菜大棚时,在旁边和内部建设“配套用房”,俗称“大棚别墅”、“大棚房”。
网民“新闻战士”称,一些人打着现代农业的旗号,却在大棚下大搞变相商业运营,建设农庄住人,彻底改变土地用途。
网民“金亮”称,不少地方多次对“大棚房”实行整顿和拆除,但为何屡禁不止?主要原因在于利益驱动。开发者以较少的投入,通过改变大棚用途就能“坐地生金”;购买者以较低的价格就能拥有一片土地,稍加装修就可以满足自己的所谓“田园梦”;一些地方土地执法部门夹杂了暧昧的利益算计,畏首畏尾,导致对侵占耕地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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