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明发广场:竣工验收未完成,不会收房(2)

2018-07-13 08:55 来源:和讯房产


  是否已具备交房条件?


  记者在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网站检索发现,天津市建筑安装工程和市政基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公示中显示,由明发集团(天津滨海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和旭园(34-4#地块)6号楼经竣工验收合格,于2018年7月3日予以竣工备案公示。公示期间15天内,如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或提供虚假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的,可如实向备案管理部门反映。


  7月11日,记者就此事联系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没有经过15天的公示期间,就不会发证。


  天津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就此事回应时表示,“登记要件是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和竣工备案通知书,这两个要件齐全,才可以做登记。”


  7月12日,天津滨海新区建交局下属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工作人员表示,备案公示期间内,项目还不算百分百验收合格,因为不排除有人会提出异议。


  对此,北京(楼盘)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陈涛律师表示,开发商未按照规定完成备案程序,在此期间,如发现项目有不合格因素,相关部门不予下发验收合格证明,可以视为该项目还未正式完成验收合格程序,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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