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实施住房限购政策2018解析:新房价格不得高于预售价
2018-07-05 17:06 来源:来源:云南经济日报
记者张红波
自7月1日起,暂停向在昆明市主城五区(包括三个国家级开发区)已经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云南户籍人士销售新建商品房,而未满18周岁的非云南户籍人士无论是否在昆明上述区域有住房,均不得购买。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句话早在2017年就给楼市定下了“主基调”。
针对不断上涨的房价,日前,昆明市出台了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根据昆明市政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稳定商品住房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显示,自7月1日起,暂停向在昆明市主城五区(包括三个国家级开发区)已经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云南户籍人士销售新建商品房,而未满18周岁的非云南户籍人士无论是否在昆明上述区域有住房,均不得购买。年满18岁的非云南户籍人士,如果在限购区域没有住房,则可以在昆明限购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限购标准是单个自然人,非家庭,也非企业。也就是说省外客户家庭成员(只要满18岁)均有购房资格和指标,企业购房也不在限购范围之内。
调控步伐加快
据了解,早在今年5月,住建部等七部委就约谈了多个省市政府负责人同志,要求针对30城的房地产市场乱象进行整治,其中昆明在列。
其实早在2011年1月份,昆明就出台了首个限购令,今年3月,再次出台昆十条,扩大了限售区域拉长了限售周期,也调整了二手房的信贷政策,但依然没能够阻挡昆明房价持续上涨的姿势。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昆明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从2016年6月份环比上涨至今,整整上涨了两年,二手房从2017年3月份上涨,也整整上涨了15个月。
此外,本报记者还了解到,针对昆明房价愈演愈烈的情况,今年6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宣部、公安部、司法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于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对昆明在内的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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