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背后的故事:人物原型确有其人(2)
2018-07-04 17:16 来源:来源:睡眠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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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印度仿制药便宜?
和很多人想象中并不一样的是,印度仿制药并不是什么见不得光的事业,相反,证明了某些印度相关领导在这方面具有相当的前瞻性,毕竟说白了,只不过是规则的合理利用罢了。在具体聊到这个话题之前,笔者先简单科普下所谓专利药和仿制药:
专利药,是指申请专利的新化合物单体药,在专利期内,只有拥有该药品专利或者取得专利授权的公司,才能够生产。
而仿制药(Generic drugs),是指专利药品的化合物专利到期后,其他厂家所生产的和专利药化合物成分一模一样的药物(具体的生产工艺和配料比例可能会不同)。
其实针对仿制药,也有简单的申请步骤(ANDA),通过这个流程需要证明仿制药和专利药的化合物一模一样,并具有相同的生物等效应和有效性。而差别在于,仿制药一般不需要进行临床试验,其申请时间和花费的经费,都远较专利药为少。
其实仿制药最早的始作俑者并不是印度,而是美国。1984 年,美国有 150 种药品专利期到了,药厂觉得无利可图,于是不愿意将继续开发其后续版本。按当时法规,如果有其他厂家希望继续生产这些药品,必须要重新走一遍新药开发的流程,还要申请新的专利。
仿制药(黄)和专利药(蓝)的价格对比
正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美国出台了著名的「哈茨·沃克曼法案」,同意新厂只需证明自己的药和原药化合物相同,药效一样,就可以生产,从此,就出现了所谓的「仿制药」。
可以说,印度恰恰是「哈茨·沃克曼法案」的最大受益者。
在上世纪 70 年代之前,印度国内的医药市场被跨国制药企业所垄断,因此沿用的是仍然是过去殖民地时期的专利法,对医药产品给予较强的保护。直到 1970 年时,印度颁布了《专利法》,取消了医药产品的专利,使印度本土制药企业可以合法地仿制那些跨国制药企业的专利药品。
在此之后,印度还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和政策,目的就在于压低国内的药价,同时鼓励本土制药企业大举开发仿制药。在这样的保护机制之下,原来占据主导地位的外国药企遭遇到了灭顶之灾,它们再也无法阻挡本土的疯狂仿制,也降低了印度在引入或者开发先进药品的积极性。此外,印度法律对外资股权的严格限制,使原有外资医药企业大量流出。
伴随着这个仿制药的大风口,印度制药企业彻底腾飞了。他们不但加速仿制药 ANDA 的申请,还利用贸易知识产权协定(TRIPS)关于 WTO 新成员国过渡期的规定,进行国际扩张,把市场扩大到全球范围。在本世纪初,印度制药企业已经牛逼到满世界收购其他制药公司的地步……不少美国、德国、日本的制药企业都被印度本土公司所兼并。
自 1991 年以来,印度制药业的年增长幅度保持在 10% 以上,远远高于印度国内的 GDP 增幅。而印度政府税收中更是有 15% 直接来源于制药产业。印度生产的超过 2/3 的仿制药,通过出口到其他的发展中国家,因此印度已发展成为世界第四大药品生产国,产量占全球药品产量份额的 8%。
可以说,印度本土制药企业充分利用了规则,加上自身劳动力廉价、成本低廉的巨大优势, 向欧美出口大宗原料药、中间体、成品制剂和生物制剂,成为了欧美医药巨头的货源。更重要的是,印度本土药企也在仿制药的生产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学习到了先进的技术,为他们本国开发自己的专利药打下了深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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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格列宁」,到底是个啥?
影片中很直接地展现给我们,印度的仿制药企业的的确确在光明正大地生产「格列宁」的仿制药。并且,这种仿制药在效果上与原版的「格列宁」区别不大,由于省却了巨大的研发成本,且无须支付专利费,因此仿制药的价格只有原专利药的十分之一。
这样的事情,当然瑞士制药公司是看不下去的,凭啥老子栽树你乘凉?
所以,瑞士制药公司后来迅速研发出了一个新版本的「格列宁」,并在 1998 年 7 月时,向印度钦奈(Chennai)专利委员会申请授予「甲磺酸伊马替尼 β 结晶体形式」的专利,要求对伊马替尼的新版本「格列宁」进行专利保护。
瑞士「格列宁」
请先记住这个「β 结晶体形式」,这种晶型相比之前的老版本「格列宁」的「α 晶型」更具流动性、稳定性,具有更强的吸收性,这些特性使得患者对药品的吸收至少可以提高 30%。在影片中其实也涉及到这两种版本,但是没有仔细地去说,笔者在下面会继续再讲相关的事情。
不出意外,瑞士制药公司的专利申请被印度当局驳回,在此之后他们开始和印度方面进行了长达 7 年的官司诉讼。瑞士制药公司的理由很简单:你印度不是1995 年就加入 WTO 了吗?那就得按照我们的规矩来办啊。而且你们哭穷,那我也送了你们免费药嘛:当年瑞士制药公司的捐赠项目曾为超过 6600 名印度患者提供了免费的「格列宁」。
印度民众抗议瑞士制药公司的高价药
而印度最高法院却吃透了 WTO 对成员国过渡期的政策,利用 TRIPS 的协定的规则进行合理斗争,终于达成的妥协,是等到 10 年之后印度过渡期满,再颁布新的《专利法》,废除了不允许食品、药品等产品获得专利权的禁止条款。
这个新《专利法》,看似结束了印度仿制药的时代,但事实上印度当局仍然一直驳回瑞士制药公司关于新版「格列宁」的专利申请。因为印度法律禁止向「更新但是与原有药物形式上没有根本不同的药物」授予专利。一次次的诉讼中,印度最高法院始终认定,「新格列宁」这种改进型药品「不符合创新和独创两项标准」。
印度街头的药店
事实上,印度法律从来都不允许跨国制药企业轻微修改配方,从而申请延长药品专利保护期的做法。笔者认为,这其实和印度政府高度重视本国的医疗体系有着极其重大的关系:印度上亿的底层民众,如果连基本的看病都得不到保障,那么国家就一定会出现不可估量的动荡。毕竟,生存是马斯洛需求体系的最底层。
再举一个例子,印度宪法中就规定了全民的免费医疗,事实上不仅仅是印度国民,哪怕其他国家的外国人,只要你人在印度,到公立医院看病除了医药费之外,所有的挂号费、检查费、就诊费甚至包括营养餐,都是免费的。只不过公立医院大量排队、脏乱差这些都是无法避免的了,所以有钱人还是会选择私立医院。
印度拥挤的公立医院
说回来,电影中一开始所出现的「印度格列宁」,是印度 Natco 制药公司所生产的,当地的商品名称叫做 Veenat。这种药在中国并没有得到药监局批准,所以在中国属于一种非法药品。影片里程勇之所以要偷偷摸摸见不得人,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至于 VEENAT 的药效,一般认为它和瑞士制药公司的老版「格列宁」相比,的确没有太大区别。为什么要强调这一点,请大家继续往下看。
印度版「格列宁」:Veen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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