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行10亿规模产品违约?遇到银行理财产品违约该怎么办?(2)
2018-01-08 17:14 来源:来源:金融观察家
由招商银行的投资机构运作
资金由招商银行托管
然后投给了弘毅一期(深圳)夹层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按照投资人的说法,当时购买这款产品时,招商银行的客户经理曾向他表示:
该产品3年到期,是保本保息产品,年化收益率可以达到11%-13%
于是该投资人分别于2013年8月20日和2014年8月19日实缴1200万元和800万元,共认购的基金份额为2000万元。
按照和银行的约定,投资人在2016年9月2日就可以从银行拿回自己投入的本金和利息,但是问题出现了,招行客户经理称:
该基金期限采用3+1结构,根据《资管合同》,普通合伙人有权将基金期限顺延一年。也就是说,基金管理方有权将基金期限延期至2017年9月2日。
于是招商银行将产品的到期日延期一年,但是在2017年9月2日,产品出现了违约,招行客户经理再次宣称:
投资者的2000万元投资款,或仅能收回本金,并不能保证利息或“收益甚微”
2000万的本金,按照年化收益11%来算,4年的利息额将高达1036万元,招行两次违约,投资者还损失了上千万元的利息!
那么这款致使招行违约的产品到底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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