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二期)5月2日全面投产(3)
2018-05-02 23:06 来源:新浪财经
五、CIPS(二期)的运行时序是怎样安排的?
自2018年5月2日起,CIPS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工作日全天候运行,运行时间调整为5×24小时+4小时。系统业务处理分为日间场次和夜间场次。一般工作日的日间场次运行时间为当日8:30至17:30(其中17:00至17:30为清零等场终处理时间)。考虑到我国所处的时区,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的日间场次运行时间提前为当日4:30。夜间场次的运行时间为当日17:00至下一自然日8:30(其中8:00至8:30为清零等日终处理时间)。
CIPS运行时序的调整是顺应人民币国际化和我国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的要求所做出的重要努力。调整后,系统运行时间实现对全球各时区金融市场的全覆盖,有力支持全球的支付与金融市场业务,满足广大用户的人民币业务需求。
六、CIPS(二期)在参与者管理方面有何变化?
CIPS(二期)在已经确立的参与者分级管理框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参与者管理相关要求,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流程管理,规范参与者业务行为,及时识别并防范相关风险。一是基于“同类业务,同样标准”、中外资一视同仁等原则,按照参与者类型、所在司法辖区、业务特点和风险特征等,分别明确准入要求。二是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强化参与者日常管理,强调纪律约束要求。三是建立参与者事后管理机制,规范争议解决方式。
七、CIPS(二期)上线后,参与者准入管理有何变化?
(一)直接参与者的准入条件
根据业务规则,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运营机构,均可申请成为CIPS的直接参与者。同一司法管辖内,同属一个法人的机构只能申请一个直接参与者身份。
银行类直接参与者的准入条件有:具备法人资格或是法人指定的机构;具有办理人民币结算业务资格;是具有大额支付系统清算账户的境内机构或委托境内银行类直接参与者作为其资金托管行的境外机构;支持业务集中处理与直通处理、满足信息安全性和系统可靠性要求;具有切实可行的防范和化解流动性风险的方案等。
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类直接参与者的准入条件有:是以人民币进行金融交易、资金结算的法人机构;支持业务集中处理与直通处理、满足信息安全性和系统可靠性要求;具有切实可行的防范和化解流动性风险的方案等。在CIPS开立账户的境内机构应具有大额支付系统清算账户。
境外机构因所处司法管辖区域不同,为避免出现法律冲突,其申请直接参与者还要符合特定要求:银行类境外机构还应取得其所在地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出具的意见书;在境内没有商业存在的还需要满足中国人民银行其他审慎管理相关要求。
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类境外机构还应取得其所在地监管当局出具的意见书;在CIPS开立账户的应委托境内银行类直接参与者作为资金托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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