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二期)5月2日全面投产(2)
2018-05-02 23:06 来源:新浪财经
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二期)答记者问
一、为什么要建设CIPS(二期)?
为进一步整合人民币跨境清算渠道,提高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效率,适应我国跨境贸易形势发展的需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走出去”战略实施,人民银行组织建设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ross-Border Interbank Payment System,以下简称CIPS),为人民币国际化铺设“高速公路”。在综合考虑市场需求和功能投产难易程度等因素的基础上,人民银行决定分期推进系统建设工作。2015年10月8日,CIPS(一期)顺利投产,重点建立符合国际标准和通行作法的整体制度框架和基础性安排,采用已经积累了丰富经验的实时全额结算模式,支持客户汇款和金融机构汇款等支付业务,较好地满足了全球各主要时区跨境人民币贸易、投融资业务等结算要求,便利了人民币在全球的使用。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出发,顺应市场需求,人民币国际化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地位显著提升,人民币在全球使用不断扩大。相应地,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需求不断增长,对支撑人民币国际化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人民银行加快建设CIPS(二期),分阶段投产更多功能,并做好相关配套安排,进一步提高人民币跨境资金的清算、结算效率,为全球用户的人民币业务提供更为稳健、便捷、灵活、高效的清算结算服务。
二、相比较CIPS(一期),CIPS(二期)有哪些功能特点和改进?
一是丰富结算模式。在实时全额结算模式基础上引入定时净额结算机制,实现流动性更为节约的混合结算机制,满足参与者的差异化需求。
二是支持金融市场业务。根据不同金融交易的资金结算需要,系统能够支持人民币付款、付款交割(DvP)结算、人民币对外币同步交收(PvP)、中央对手集中清算和其他跨境人民币交易结算等业务。
三是延长系统对外服务时间。系统运行时间由5×12小时延长至5×24小时+4小时,全面覆盖全球各时区的金融市场,充分考虑境外参与者和其客户的当地人民币业务需求,支持当日结算。
四是拓展直接参与者类型。引入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类直接参与者,明确不同类型参与者的准入条件,为引入更多境外直接参与者做好制度和业务准备。
五是进一步完善报文设计。增加报文类型和可扩展性,优化报文字段定义,便利参与者和相关部门进行合规管理。六是建成CIPS备份系统。实现上海主系统向无锡备份系统的实时数据复制,提高了CIPS的业务连续运行能力。
三、CIPS制度框架有哪些主要变化?
人民银行基于CIPS整体设计,并充分考虑国际通行作法,对原有制度进行修订后,发布《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业务规则》(银发〔2018〕72号,以下简称《业务规则》。《业务规则》以国际通用业务术语为基准,便于CIPS国际业务推广;重点关注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审慎防范结算风险;新增境外直接参与者准入标准、金融市场业务处理要求等内容;明确混合结算机制的实现方式和清算纪律。
CIPS运营机构根据《业务规则》相应修改并发布《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业务操作指引》等配套运行规则及技术规范等,保持CIPS制度体系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四、CIPS(二期)如何实现混合结算机制?
为满足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差异化支付结算需求,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并向参与者提供更为灵活的流动性节约安排,CIPS(二期)在CIPS(一期)实时全额结算(RTGS)模式的基础上引入定时净额结算(DNS)模式,实现混合结算功能。RTGS模式适用于时效性强、金额大、逐笔的支付业务场景;DNS模式适用于频次高、金额小、笔数多的支付业务场景,在设计上综合权衡了安全与效率,并采用流动性节约算法,便于参与者的头寸管理。
CIPS(二期)的所有直接参与者均可发起RTGS业务。考虑到DNS业务相关风险管理的需要,符合审慎管理要求且业务场景不违反监管规定的直接参与者可发起DNS业务。CIPS通过明确业务准入标准、设置业务限额、要求结算保证金和提高结算优先级等多重机制,防范DNS相关结算风险。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