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理财重出江湖 导流与代销傻傻分不清 监管套利何时休?(2)
2018-03-13 22:04 来源:和讯网
这个筐有多大?
最强监管要数《暂行办法》。该办法发布后,一时间网贷平台平静了不少,踏实经营者多在积极整改中。
而此时,一些平台又开始高举互联网理财的口号。
2015年以来,大量网贷平台分拆P2P业务,分拆后的网贷公司一般会通过子公司获取金融牌照或采取更“暴力”的方式,将资产拓展到网贷触及不到的地方。
“这类互联网理财平台和线下财富管理公司差不多,很多缺少金融牌照又不承认是网贷,游走在灰色地带。”某网贷平台工作人员提到。
“互联网理财平台”是一个大筐,什么都能装进去。
分拆后成为互联网理财平台的企业,有些如积木盒子,为了合规,将P2P产品与基金、保险等业务以不同网站做为流量入口分开运营;而一些则不论业务风险如何,不论监管如何规定,硬生生将原来承载P2P产品的网站或App作为小贷、基金、保险等金融产品的入口,用户还是原来的用户,投资的东西却变了。
“这么操作,用户面临的风险和平台的操作空间是有的,但是不违规。”许刚认为。
实际上,在这个“大筐”里,装的最多的就是13条禁令禁止从事的业务,比如对接保险、基金和金交所资产等。
名为导流实为代销?
《暂行办法》第十条中的内容被行业称为“13条禁令”,为了防范金融风险,保护投资人利益,13条禁令对网贷平台对接的资产提出了诸多限制。
“这些禁令让P2P网贷回归了理性,真正成为了撮合个体和个体之间借贷的信息中介,但是客户(指借款人)的获取成本太大。”许刚表示。
融360发布的《网贷平台 2016 年盈利能力分析报告》中提到,“网贷平台盈利难,获客成本高是主因”,P2P 平台的主要成本之一就是获客成本,比如信而富单个借款人线上获客成本超过 100 元。”
对于中小平台来说,高额的获客成本是难以承受的,而代销“被禁”资产却可以绕过这个成本直接赚钱,得到了中小平台的喜爱,甚至许多大平台也在变相代销13条禁令中的被禁资产。
而网贷平台与金交所合作模式大体可分为导流、代销两类。
提供导流服务的网贷平台更像是广告商,监管上没有明确的限制;而代销则是网贷平台直接代为销售金融产品,需要有相应的牌照和资质。
理论上讲,二者有明确的区分,但在企业的实际操作中,导流与代销之间的界限却显得有些说不清道不明。
某贷款余额超过400亿的金融集团总裁曾对独角金融表示,集团因不具备保险代销牌照,所以在保险方面仅承担的是导流的功能。
但独角金融在该平台的保险“导流”页面留下信息后,自称为该集团的销售人员打来电话称,“我们做的是保险代销,帮助某保险公司销售保险。”
以导流之名,行代销之时,利用投资者对网贷平台的信任,来售卖金融产品,这就是许刚所提到的“操作空间”。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