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高科对赌协议亮了:IPO不成功 便成“仁”!(3)
2018-03-06 16:16 来源:国际金融报社
那么,凯龙高科2016年通过何种努力实现了扭亏为盈?
凯龙科技对记者表示,2016 年,我国重卡销量大幅增长33.08%,同时,随着轻型柴油车国五排放标准将于 2018 年 1 月 1 日全面实施,部分轻卡主机厂提前备货,而轻卡为满足国五排放标准大多采用SCR技术路线,公司生产并销售了部分国五标准的轻卡SCR系统,主要因前述两方面因素,使得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30.59%,公司实现扭亏为盈。
018年1月,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数额差异较大,且应收账款余额快速增加,被发审委质疑存在过度放宽信用政策、提前确认销售收入的情况, 这也是其IPO申请被否的原因之一。
下一个“俏江南”?
除了上述问题,凯龙高科在对赌协议的清除上也存在瑕疵。
招股说明书显示,凯龙高科曾签署4份赌协议:
其一,凯龙高科控股股东臧志成及其女儿臧梦蝶,于2011年1月与天津力创、常州力华、无锡力创、招商科技、新麟创业、北京嘉华签订了含对赌条款的《无锡凯龙补充协议书》,对赌条款涉及公司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实现的净利润与控股股东股权回购、2014年12月31日前上报IPO申报文件与控股股东股权回购等内容。
其二,凯龙高科控股股东臧志成,于2014年4月,与冠亚投资、深圳力创、常州力华、无锡力清、新麟创业、中国风投、曲水汇鑫签订了含对赌条款的协议,对赌条款涉及公司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一年半内未能完成向中国证监会上报IPO申报材料;或IPO申报材料在签署增资协议和补充协议之日起三年内未能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则控股股东回购股份等内容。
其三,凯龙高科控股股东臧志成,于2014年6月,与新麟二期签订了含对赌条款的协议,对赌条款涉及公司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一年半内未能完成向中国证监会上报IPO申报材料;或IPO申报材料在签署增资协议和补充协议之日起三年内未能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则控股股东回购股份等内容。
其四,凯龙高科控股股东臧志成,于2016年1月,与无锡金投签订了含对赌条款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赌条款涉及公司在2017年12月31日仍未申报IPO申请材料的,则触发股权回购条件等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对赌协议,凯龙科技以一种“高明”的手段把它解除了。
招股说明书显示,2017年4月,臧志成及其女儿臧梦蝶,分别与上述相关股东天津力创、常州力华、无锡力创、新麟创业、北京嘉华、冠亚投资、深圳力创、无锡力清、新麟创业、中国风投、曲水汇鑫、无锡金投、新麟二期等签订了对赌条款附条件终止履行的补充协议,即凯龙高科向中国证监会上报IPO申请材料之日起,臧志成及其女儿臧梦蝶与上述股东签署的对赌协议无条件地自动终止并不再执行。
但是,若凯龙高科IPO申请最终未能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自相关审核结果公告之日起,上述对赌协议将恢复执行。
同时,凯龙高科对记者强调,相关对赌协议已实际清除。
一位律师对此表示,从其字面意思来看,对赌是解除了,且如果企业成功上市后,此对赌协议并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出现不稳定因素。但是,若凯龙科技上市失败了,(因筹措大额资金回购股份,可能需要卖出原有股份)很可能会成为下一个“俏江南”。
而知名律师严义明对记者表示,上述对赌协议不能算完全解除,只能算有条件中止。一旦公司不能上市,会恢复执行对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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