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揽子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新政酝酿中 包含多项措施(2)
2018-07-19 17:21 来源: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从多位权威专家处获悉,加快提升低收入群体收入是“扩中”的主要路径之一。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6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7%。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2186元,增长8.4%,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6.7%。而从今年截至目前公布的12省市最低工资标准看,6省市超过2000元,部分地方上调幅度甚至超过了20%。
“最低工资制度针对的是低收入人群,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人群受益最大,但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人群也有不同程度受益,即政策产生了显著的溢出效应。”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副院长万海远对记者表示,最低工资有其逐步提高的合理性,但是也不能盲目一味提高,否则将造成就业压力。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对记者进一步指出,经测算,调整最低工资针对的低收入群体在整个就业人口中的比重仅有5%左右,如果考虑到部分企业执行并不到位,受到影响的群体可能更少,而且提高最低工资并不能成为“扩中”的唯一手段,提高低收入群体还需多方施策。
瞄准最有潜力成为中等收入群体的低收入人群即为重要发力点。发改委《2018年收入分配重点工作》中明确提出着力增加农民收入。在李实看来,除农民外,农民工、个体经营者、小微企业主、初创企业者都是中等收入群体的潜力军,应作为政策支持的重点群体。
“特别是近3亿人的农民工被视为未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主要来源。”万海远说。
在专家看来,一方面需要加快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融合;另一方面,加快出台并实施地方版乡村振兴战略,以及引导扩大农民工返乡创业。
据了解,发改委日前会同农业农村部举办了全国乡村振兴战略地方规划编制培训班,也专门召开了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现场会。
在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之外,另一重要路径是破除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体制机制障碍。这也是相关部委密集研讨的重要内容之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税制改革,完善社保制度,强化教育和就业机会公平等都将包含其中。据悉,今年深化收入分配改革的五大重点工作之一即是抓公共服务,将制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综合评估指标体系。
李实认为,破解中等收入群体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一是通过完善社会保障、增加人力资本,促进低收入群体加快迈入中等收入群体,二是稳定现有的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解决职业流动性和收入稳定增长问题以及完善社保制度,使其有不断上升的空间。
“个人所得税制结构仍有待进一步优化,从而减轻中等收入群体税收负担。”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关博对记者表示,还要提高养老、医疗、教育等关键领域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减轻支出压力,使中等收入群体稳定“中产”。做好就业创业支持,使社会成员在参与收入分配时有更加公平的竞争起点。
事实上,本次个税修正案草案中,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已经释放了积极信号。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孙婧芳对记者表示,当关注点转到收入水平时,核心问题是收入的决定因素,而教育水平是决定收入的重要因素。由此,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基础还在于人力资本结构转向“橄榄型”。“推动我国教育的均等化,特别是提高农村的教育水平,通过提高人力资本积累水平,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和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人力资本基础”。
深化要素市场改革也将成为重要施策点。“要减少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制约,为收入扩容创造更加积极条件。”关博说。万海远也认为,提高财产性收入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途径。据悉,在拓宽财产性收入方面,财政部也将出台有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
关博还表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是做大国民收入蛋糕的根本,进一步提高发展质量效益,是夯实“扩中”的物质基础和必要经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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