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大跌近7%:欠款11亿与李娟陷“罗生门”(3)
2018-07-16 17:11 来源:来源:中国经营报
“投放户外的执行要有一个关键的文件,这个文件是需要品牌方、商标方提供授权,同意户外广告投放。”上述人士称,“如果没有品牌方同意,广告投不出去,特别是高铁与机场广告。这是工商局的规定。”
目前对于此事仍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论,各种猜测也出现在社交网络上。
而从更根本上,这场看起来荒诞的闹剧看更像是甲乙方合作信任的崩塌。
事实上,广告公关行业垫付款的合作模式相当普遍。
一位在本土代理公司服务某国际电子品牌的项目负责人告诉界面新闻,在甲方确定合作及乙方提供的报价后,一般会邮件确认,然后双方走合同。
这时,也就默认为项目已经启动,乙方会先垫付项目所有产生的费用。这个费用不会超过之前报价的数额。随后客户会进行回款,在回款情况则看双方协定而定,几个月到几年的回款时间都存在。
“而回款方式也不一样,有些客户习惯在项目开始后,在不同阶段回款30%或50%,项目结束再支付尾款。”另一位在国际4A广告公司工作曾服务某大型餐饮品牌的负责人说。如果甲方在协定的期限内没有支付款项,公司法务会通过法律程序发出律师函等方式追款。
但是这些都是较为专业的大型机构。对于一些本土小型广告公司而言,他们或许没有太大的话语权。
本土小型公司为了维护大客户关系,承接更多的项目通常都会同意垫付款项。而汽车企业通常一场试驾活动所需的费用就涉及几十万元,所以服务汽车客户的代理公司通常需要垫付的金额更高。如果客户不能按时回款,公司资金链条则及其脆弱。
这已经是广告行业今年第二起影响较大、涉及甲乙方利益的公开纷争。
6月,21家独立创意公司联合要求在品牌主招标过程中,支付比稿费用。随后,广告行业则再次讨论甲方在邀请代理公司比稿过程中,存在骗稿的行为等等。当然,甲方也发出声音指出比稿费用的可执行程度很低。
这些纷争的背后是甲方乙方话语权的不对等,以及行为的不规范。如今的广告行业,需要的不仅仅是非凡的创意,还有更加纯粹的相互尊重与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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