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唧唧哇致歉李志:《明日之子》侵权涉及赔偿300万(3)
2018-07-10 17:25 来源:来源:澎湃新闻
1、赔偿300万,包括《明日之子》第二季的侵权费用,100万毛不易年初巡演侵权的费用,以及100万给其他被侵权音乐人的费用。
2、法庭见
3、不接受其他建议
这里补充一些背景信息。
1、李志的标准授权价是10万元/首,当年农夫山泉广告歌侵权,很爽快地支付了这个价格。李志也有免费授权的先例,比如李诞在节目里侵权使用了47秒《你离开了南京,从此没有人和我说话》,经李志指出后一小时内在微博上道歉,一天内制作方联系补签授权合同,一周内播出节目公开道歉加宣传版权重要性。双方握手言和仍是朋友。
2、关于100万/首的侵权赔偿费。根据《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赔偿金额判定的依据顺序为:1、被侵权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失;2、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收益;3、按照专利许可费的倍数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赔偿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3、赵雷等其他音乐人也跟进,指出《明日之子》的该次巡演存在侵权。赵雷方面称,经沟通后一无公开道歉,二未补偿相应授权费。
4、《明日之子》的巡演,大部分选手都是翻唱。除李志和赵雷外,至少还对尧十三和树子两位音乐人存在侵权行为。
5、《明日之子》不仅在节目中和巡演现场涉嫌侵权,而且在音乐平台上亦大规模上架未经授权的翻唱作品。李志维权后,这些现场录音纷纷下架,惟版权“老赖”酷狗音乐岿然不动。
二
对于李志的三点意见,哇唧唧哇娱乐随即发布了一份免责声明,夹带对李志蹭毛不易热度的指责。
主要四层意思:第一,《明日之子》洛阳巡演侵权已经和解,由演出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二,邱虹凯的选曲与毛不易无关,拒绝恶意捆绑,嫁接事实;第三,与李志团队邮件来往的人并非毛不易公司人员。第四,《明日之子》的所有音乐由出品方负责,且节目开播前出品方就在沟通版权,目前 “双方已达成相关共识,合作协议正在推进中”。
高潮从这里开始。7月5日中午,迟斌与艺尚春版权负责人小文通话,20分钟的通话录音在获得对方许可后在网络公开。
在这场“实力悬殊”的谈话中,有几个关键信息点:1、从海报信息看,主办方是哇唧唧哇而不是艺尚春;2、截至电话时,哇唧唧哇方面仍没有承认错误并且补充授权合同;3、此次巡演的侵权还涉及其他音乐人。
一场巡演通常涉及不同的公司,包括全国主办方、在地主办方、艺人经纪公司、制作方等,各有不同的职责。负责演唱会版权的既可能是艺人方,也可能是主办方或其它合作伙伴,具体会体现在合同中。
因此艺尚春究竟是背锅的,还是确实负责巡演版权,见合同便知。根据迟斌与哇唧唧哇的谈判结果,或许艺尚春真的只是背锅。
迟斌的这通逻辑严密、有理有据的电话获得击节叹赏,也为侵权事件的权责归属推进了一大步。
也因为这一通对话,李志推翻了“法庭见,不接受其他建议”的初衷。当哇唧唧哇的老大们终于决定与李志团队见面谈判,李志是出乎意料的。他以为“他们永远不会出现”。
迟斌与小文的通话录音在获得对方许可后在网络公开。
三
如果国内有一个健康的音乐版权环境,李志大可不必如此既骄傲又卑微,哇唧唧哇公司也不会先摆出高高在上的姿态,未致歉先倒打一耙李志蹭热度。同样,如果国内演出行业的普遍水准没有这样烂,李志这么多年斗黄牛、搞维权的精力就能节省下来,不用搞得如此身心俱疲。
但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以“推广正确的世界观为己任”。连带地,他亦看不惯不把推广正确的世界观为己任的公众人物。
李志的偏狭、激进和法律意识、契约精神作为一个符号的意义,逐渐超越了他音乐的意义。
他的多年维权路,开始于2010年与周云蓬联合张佺、张玮玮、郭龙、小河、钟立风、刘东明、万晓利等音乐人签署致虾米音乐的联合公告,把音乐版权意识注入业界和公众头脑,打响音乐人维权第一战。
到了2014年,李志带着《1701》高调回归虾米,似乎忘记了当年向虾米维权时的豪语:“除非虾米所有的唱片都实现正版,否则绝不合作”。当时也是迟斌为他圆场,指出入驻虾米基于版权谈妥和保底分成,版权合作方亦非虾米一家。“我们的目的从来都不是跟某一家公司或某一个产品死磕,我们需要业内重视音乐人的付出,并且在想尽所有的办法创造一个模式,一个独立音乐人靠音乐也能生存的模式。”
李志的另一桩著名版权案是2015-2017与酷狗音乐的官司。后者在未经李志允许的情况下将其拥有个人著作权的音乐作品在酷狗音乐上架并允许免费播放和下载,合计约50首。
李志最终打赢了这场耗时持久的官司,但他算了一笔账,发现赔款28200元甚至少于打官司的支出。这次维权李志得到一纸道歉,倒贴1616元。
正是这场战役促使他不再顾及音乐人的面子,决定提出300万的高额赔偿。不仅为维权,也欲让侵权方尝到肉痛的滋味。
尚不知道李志是否能拿到300万赔款,但他自我牺牲式的维权为其他音乐人提供了很好的范本,一如2010年的虾米维权那样具有先驱意义。
7月8日凌晨,李志在微博发布了一段视频,为之前在演出现场酒后失礼、爆粗口致歉,“喝了酒,说了脏话,自以为是地指点江山的人,那个不是我”。
龙丹妮、马昊的“答应接见”让李志挺激动。他说:“这再次证明我的观点:人都是向善的,世界会变好的。”
李志是一个很有责任感的人,他的团队里有超出大部分艺人团队的亲友关系和稳定性,他对音乐行业的守法和公正亦有执着的坚持。但作为音乐人,对创作诚实尽责亦很重要。近年来的创作状态更像疲于应对的李志,是否也该开始思考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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