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万股民开启跌停模式 雅百特为什么被强制退市?(4)

2018-07-06 17:13 来源:来源:中国新闻网


  那么问题来了,钱从哪里来?


  雅百特上演了一幕建材出口到巴基斯坦并收到汇款的好戏。但是这笔汇款并不是来自于巴基斯坦,而是来自于雅百特本身控制的公司和一些其他的中国境内的公司。


  为了使剧情更加真实可信,雅百特与境外公司伪造虚假的建筑材料出口合同,将报关出口至安哥拉的货物运送至香港,然后通过第三方公司又把这批建材给运回来,以这种方式达到了一种虚构海外工程正在施工的假象。


  雅百特还存在以虚假采购伪造10亿元假账的违法行为。更令人惊奇的是,雅百特以虚假采购伪造10亿元假账等一系列违法活动,竟然都是在上海一间20平米的小屋内完成。稽查人员调查时候看到,这间店铺里只有一位会计和一位不懂会计的助理,却操办着雅百特6家主要供应商和4家走账公司的资金流转。


  据调查,为造假雅百特动用了7个国家和地区的50多个公司走账,超过了100多个银行帐户进行资金划转,而且经常通过银行票据和第三方支付划转,渠道复杂。为应对证监会的调查,雅百特曾提供虚假的供应商韩某的联系方式来试图蒙混过关。


  9、除了公司,还有哪些人会被追责?


  在投资者看来,雅百特造假之过,相关的中介机构也应负有连带责任。


  公开信息显示,对于雅百特2015年年报,众华会计事务所给出了标准审计报告;2016年年报发布时,因雅百特已被立案调查,众华会计事务所亦出具了毫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但对立案调查事项进行强调。


  证监会公告称,目前已完成对雅百特相关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初步查明,独立财务顾问机构金元证券、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涉嫌出具含有虚假内容的证明文件,我会将依法严肃处理。


  10、复牌后几个跌停?


  值得注意的是,雅百特股票将于2018年7月5日停牌一天,并于2018年7月6日开市起复牌。


  由于公司违法违规,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未来甚至存在退市风险,公司股票接下来连续跌停或是大概率事件。


  一周前,6月27日深交所启动对金亚科技强制退市机制,截至7月5日,金亚科技已经连续7个跌停,相当于ST公司连续15个跌停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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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价:1.35涨跌额:-0.15涨跌幅:-10.00%成交量:5696手成交额:76万元换手率:0.17%市盈率:-总市值:4.64亿查询该股行情 实时资金流向 深度数据揭秘 进入*金亚吧 *金亚资金流相关股票省广集团(3.35 3.40%)长城影视(5.58 2.57%)新文化(8.10 2.53%)当代明诚(11.68 2.37%)相关板块江苏板块(0.69%)太阳能(0.37%)充电桩(0.29%)长江三角(0.23%)  2018是退市大年?


  2018年以来,关于退市的政策环境已经今非昔比,证监会和交易所修订新的退市制度后,强制退市力度有所加强。


  今年5月22日,上交所一次性让两家上市公司退市,*ST吉恩和*ST昆机。不到一周,深交所也出手了,*ST烯碳被终止上市。


  就在不久前的6月底,金亚科技因欺诈发行而被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并启动强制退市程序。


  加上雅百特,今年已经有五家上市公司走上了退市的道路!


  要知道,2017年全年也就两家上市公司被确定退市,分别是“欣泰退”跟“新都退”。


  而2016年仅有“退市博元”一家公司终止上市。值得一提的是,博元投资因财报造假等行为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变造金融票证罪被证监会移交公安机关,跟雅百特这个案例有些相似。


  据资讯数据,自2001年退市制度建立,截止至2017年,A股累计有95家上市公司退市,年均退市率不足0.35%,如果剔除掉因吸收合并等资本运作而退市的公司,实际退市公司的数量不到60家,实际退市率不足千分之一。主动退市更是少之又少,难以保持A股“有序进退”的平衡。而一些“问题”公司的存在,不仅导致市场投机行为加剧,也从整体上拉低了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


  而2018年以来,监管层加大了对上市公司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等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和遏制力度。


  今年3月,证监会就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特意增加一条,作为第(五)条:


  “对重大违法公司实施暂停上市、终止上市。上市公司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严格依法作出暂停、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证券交易所应当制定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行为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实施规则”。


  深交所此后也制定了《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对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判断标准、决定主体、实施程序以及相关配套机制做了具体规定,重点关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两类违法行为。


  《办法》还在以下方面着力优化重大违法退市实施程序,提高退市效率。一是缩短重大违法退市情形的暂停上市期间,由12个月缩短为6个月。二是从严把握重大违法公司恢复上市。重大违法公司被暂停上市后,不再考虑公司的整改、补偿等情况,六个月期满后将直接予以终止上市。三是收紧重大违法退市公司的重新上市条件,规定因欺诈发行退市的公司不得申请重新上市,“一退到底”;因其他重大违法退市的公司申请重新上市时间间隔由一年延长为五年。为确保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办法》还设置了申辩、听证及复核等程序,对上市公司的合法权利提供了必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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