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岗位补贴标准提高140% 2018残疾人就业新政发布(2)
2018-07-05 17:12 来源:来源:新京报
■ 亮点
残疾人创业扶持标准提高150%
措施规定,对自主创业残疾人的扶持标准,由原来的最高2万或4万元,提高至5万或10万元,提高了150%。一方面,残疾人劳动力成立个体工商户的,正常经营满1年后,可申请享受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自主创业补贴,之后持续经营每满1年,可再次申请自主创业补贴,但再补贴次数不会超过2次、每次最高不超过1.5万元。这相当于残疾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经营,最多可领取3次补贴,最高5万元。另一方面,残疾人劳动力成立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或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各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正常经营(运行)满1年后,可申请享受最高不超过4万元的自主创业补贴,之后持续经营(运行)每满1年,可再次申请享受最多不超过2次、每次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自主创业补贴。这意味着可获得最多3次补贴,总补贴额最高10万元。
新政的另一大亮点是,建立并推行覆盖城乡全体残疾人的自主创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将鼓励城镇自主创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延伸到了农村。无论是城镇残疾人还是农村残疾人,无论是自主创业还是个体就业,按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标准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都可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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