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法草案三审:将微商等纳入电子商务经营者
2018-06-20 17:12 来源:来源:新华视点
作为一部与网购族息息相关的法律草案,电子商务法草案19日第三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避免大数据“杀熟”、规范搭售行为、保证押金退还……草案对一系列电子商务热点问题作出规定,进一步规范电商平台经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避免大数据“杀熟”消除“一人一价”
同一商家、同一产品,不同的消费者却可能面对不同的价格。这种被网民们普遍诟病的“大数据杀熟”的现象,被业界称为“基于大数据算法的消费者歧视”,本质上是电子商务经营者通过收集用户画像、支付能力、支付意愿,做到“一人一价”,甚至出现“会员价”高于正常价格的怪象。
对此,草案三审稿增加了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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