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巴士身陷11起借贷纠纷 巴士在线11次成被告

2018-06-14 17:12 来源: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赵耘旎


  日前,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因陷入民间借贷纠纷,公司于6月11日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


  记者注意到,因陷入借贷纠纷,公司前前后后共计11次“走上了被告席”。而在这些案件中,*ST巴士大都是以共同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角色出现在被告中。然而,*ST巴士董办工作人员却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述案件涉及的协议和合同,从未在公司用章流程中出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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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陷11起借贷纠纷 上市公司并不知情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ST巴士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各制度中对提供担保的流程及权限有明确规定,其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均会在指定媒体进行披露,且担保事项会单独发布公告进行披露。


  然而,记者查阅*ST巴士过往公告发现,*ST巴士并没有发布任何与借款或担保相关的公告。记者就此事向公司提出了疑问,得到的答案令人咋舌:上市公司此前对相关借贷及担保事宜并不知情。


  *ST巴士董办工作人员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这11起诉讼案件中,所有因借款、担保签订的协议或合同,从未在公司合同审批流程和用印流程中出现过。此外,在王献蜀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从未获得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的授权”。


  《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未经上市公司授权,跳过了相关表决程序,*ST巴士原法定代表人王献蜀是如何“代表公司”顺利借出了款项?上市公司未发布借款或担保有关公告,为何11起诉讼案件的债权人均认同了有关协议或合同,并出借款项?本该是一场简单的借贷行为,背后却显得扑朔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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