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落户条件2018:秒批办理流程、需要资料介绍(3)

2018-06-13 17:14 来源:来源:深圳新闻网

 


  (五)办理流程


  1、网上申报信息并提交测评:


  毕业生在人才引进系统https://sz12333.gov.cn/rcyj/注册账号并登陆填报信息。


  ①个人申办:毕业生自行测评并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本人签字。


  ②单位申办:毕业生填写信息后经用人单位测评或由用人单位直接填写毕业生信息后测评;测评通过后单位经办人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单位签字盖章后交毕业生。


  ③个人委托代理机构申办:毕业生选择代理机构并提交信息给代理机构,并与代理机构签证代理协议;代理机构经办人校核后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代理机构签字盖章后交毕业生。


  2、毕业生办理派遣及户籍迁出手续:


  ①非深圳户籍毕业生持《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回校办理派遣手续,到户籍地办理迁移证。


  ②深圳户籍毕业生回校办理派遣手续。


  3、人才引进系统上传所需材料并提交


  毕业生或用人单位经办人登陆人才引进系统上传所需材料,确认无误后正式提交信息由系统自动校验毕业生信息。系统自动校验不通过的,非深户毕业生转系统人工核验(三个工作日处理完毕),深户毕业生现场办理报到时审核信息。系统自动校验缺少材料或者人工核验不通过,业务办结,可重新申请。


  4、毕业生办理户籍迁入及报到手续


  系统校验通过后,深圳户籍的毕业生,按照业务指南指引,持《就业报到证》到权属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非深圳户籍毕业生按照公安部门短信指引,关注“深圳户政”微信公众号,进行业务预约申请,按照预约时间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六)毕业生接收报到材料


  1、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2、毕业证(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3、学历验证证明(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


  学历验证证明可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在线验证, 有效期选择180天以上(含180天);也可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深圳户籍毕业生前往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时,验原件)


  5、就业报到证(非深圳户籍毕业生持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安部门办理迁户;深圳户籍毕业生扫描上传人才引进系统,持原件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


  (七)落户办理


  请根据市公安局发送的短信提示或登录深圳市网上办事大厅搜索“接收毕业生户籍迁入”查阅相关信息办理。


  重要提示,请猛戳:


  (上下滑动查看详细内容)


  业务办理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12333、88123460


  福田区人力资源保障局:82978023


  罗湖区人力资源保障局:25666584、25438382


  南山区人力资源保障局:86975095、86975067、26660524


  盐田区人力资源保障局:25221303


  宝安区人力资源保障局:27788501


  龙岗区人力资源保障局:28917217


  龙华区人力资源保障局:23332027


  坪山区人力资源保障局:85209249、85209437


  光明新区人力资源保障局:88211667、88211317


  大鹏新区人力资源保障局:28333100、28333161


  人才引进业务系统技术:88892919-1


  市公安户政咨询电话:84465000


  市政务服务投诉电话:88127835


  深圳市网上办事大厅事项办事指南:


  ·个人申办接收院校应届毕业生


  ·用人单位办理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接收毕业生户籍迁入


  可到深圳市网上办事大厅搜索查阅,也可以点击“阅读原文”进行查询。


  来源: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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