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企业存缴比例或降低 在5%至当地规定的上线区间(2)

2018-05-15 17:15 来源:来源:证券日报


  通知一方面明确要优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要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合理确定并及时调整。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另一方面,也在优化提取审核流程。同时,对于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异地购房尤其是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此外,通知还明确,要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建立跨地协查机制,并从三大方面加强内部风险管理。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波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各地房地产调控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部分地区热度犹存,一些违规使用公积金涉及炒房的情况依然存在,所以对于公积金使用的从严管控确有必要;另外,从公积金的使用效率方面来看,也有继续提升的空间。从过往来看,住房公积金主要承担了在购房阶段的助力角色,但随着去年以来住房租赁市场的快速兴起,未来公积金也将为租赁人群提供更多的保障作用,在减轻租房者资金压力的同时,更好地发挥出住房公积金的多维度优势。


  其次,再从公积金的存缴方面来说,这一点被更多的企业所关注。


  对于职工个人而言,住房公积金无疑是其购房时节省成本的重要举措,但对于企业而言,偏高的存缴比例无疑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因此,在当前政府部门为企业开出一系列减税降费措施的背景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 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以下简称《改进通知》),亦从住房公积金角度为企业减轻负担。


  《改进通知》提出,各地区2016年出台的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到期后,继续延长执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各地区要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可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此同时《改进通知》还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由各地区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确定,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在5%至当地规定的上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恒大研究院副院长夏磊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住房公积金制度有两个原则,即公平性、普惠性。“限高保低”的弹性缴存比例,限定缴存上限、保证缴存下限,让尽可能多的企业参与其中,又能根据企业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缴存比例。此次发布的《改进通知》,将企业公积金缴存比例阶段性降低政策延长到2020年,也是为了坚持公平性,而给制度赋予阶段弹性。


  (原文标题为《住建部连发两文 住房公积金企业存缴降比引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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