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延养老保险试点启动 个税起点提升至4500元?
2018-05-03 17:17 来源:来源:沈阳网
税延养老保险试点启动 等于个税起点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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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上海市、福建省和苏州工业园区将试点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期限暂定一年。每月在1000元以内(每年不超过12000元)的部分将可以税前列支,退休提取的时候再扣税。
有人说,这相当于在试点城市或地区将个税起点从3500元提升到4500元。
年最高限12000元,退休后领取
个税递延养老保险5月1日起将在上海市、福建省和苏州工业园区这三地先行试点,试点1年。对个人来说,税前扣除限额为每个月收入的6%,最高1000元;对个体经营者来说,税前扣除限额为年收入的6%,最高12000元,折合到月,也是以1000元为限。在领取税延养老保险金时,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和普通商业养老保险的灵活支取相比,个税递延养老保险要刚性许多,领取必须是要达到规定退休年龄才能开始。养老金可以按月或者按年来领,领取期限原则上为终身或不少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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