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刚满50岁被辞退 “工龄清零”协议不具合法性(2)

2018-05-03 17:15 来源:来源:三湘都市报


  法院审理后认为,晏红在50岁以前已在该公司工作了9年,公司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其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此同时,法院还认定双方当事人签署的“工龄清零”协议,不具有合法性,但晏红根据该协议已获得了经济补偿金7902元,故应从总的经济补偿金中予以扣除,本案中原告实际应得的经济补偿金为17256.76元。


  该公司表示不服,提起上诉。近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记者 杨昱 通讯员 文天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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