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蛋糕店被关店 盒子实验室伪造经营证件(3)
2018-04-25 17:21 来源:来源:澎湃新闻
当事人:证件是委托第三方公司代办
4月19日晚,“盒子实验室”官微就许可证被指造假一事私信回复澎湃新闻记者时称:“这件事中间是有误会的,我们的证件是真实有效的,律师正在取证。”
次日,“盒子实验室”一位自称店长、负责发言的女子称,张嬿婉是该店的老板之一,其淘宝店铺上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委托第三方公司代办的,“当时证办好之后,我们还在网上查询了这张证的真伪,当时是可以查到的。现在看可能是对方给的我们的假网址。”
该女子称,店方将许可证上传至淘宝、微店等平台,都是通过审核了的,“不然也不会准我们卖。”
盒子实验室官微进行回应,目前这一微博已被删除。网页截图
此外,该女子表示,之所以删除“盒子实验室”官微的部分微博,是因为有网友在评论中回复有大量人身攻击的语言。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办法》还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登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真实。
目前,“盒子实验室”的淘宝店铺已被关闭,其微店尚能打开,但所有商品已全部下架。
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进一步调查
澎湃新闻了解到,“盒子实验室”实际名称(线下实体店)为“南京市玄武区幺零幺食品店”。
幺零幺食品店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受访者供图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南京市玄武区幺零幺食品店(以下简称“幺零幺食品店”)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黄一韬,经营场所位于玄武区仙鹤门仙鹤新天地广场03幢502室,经营范围:食品销售(按食品经营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
幺零幺食品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显示,该店的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销售”,但不包括“糕点类食品制售”。
也就是说,幺零幺食品店根本不具有在任何地方制售糕点类食品的资质。
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23日回复澎湃新闻称,“盒子实验室”制售了糕点类商品,但其《食品经营许可证》上并未包含有糕点类食品制售的经营项目,该局已于4月20日前往现场调查,责令其停止营业,同时关闭线上销售渠道。
24日,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再次回应澎湃新闻称,“盒子实验室”目前已全面停业。由于淘宝方面先于该局介入前就关闭了“盒子实验室”的淘宝店铺,因此调查人员暂不了解“盒子实验室”涉嫌使用假的许可证一事。该店的负责人正在老家,需要等其回到南京后配合进一步调查。
此外,据前往现场调查的工作人员反馈,“盒子实验室”的经营场所环境比较干净,工作人员制售食品都是戴着口罩和手套。
律师观点:经营者应有审慎的审核义务
重庆康渝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晔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同时,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因此,“盒子实验室”只有在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获得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在新的经营项目内从事经营活动。
其二,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陈晔认为,在本例中,“盒子实验室”在淘宝店铺中上传“成华区张嬿婉商贸部”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向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违反了相关规定。即使确系通过第三方取得该许可证,但是作为一个完全的行为能力人,具有审慎的审核义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许可证系伪造,因此蛋糕店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同时,如果确有证据表明该证系第三方代办,那么按照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伪造证书的第三方已经涉嫌刑事犯罪,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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