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扩面 更多职工享利好(2)
2018-06-06 23:02 来源:新浪财经
监管单位:自愿、强制缴纳灵活结合,兼顾企业减负
2017年湖北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额666.8亿元,同比增长17%。“我们的目标是,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公积金年归集额超千亿元。”湖北省住建厅厅长李昌海表示。
近年来,湖北各地加大公积金缴存“扩面”力度。黄冈提倡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使用公积金,开辟绿色通道,支取、贷款政策向其倾斜,一批“新市民”纷纷选择缴纳公积金。宜昌创新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等形式,去年新增445家非公企业建立公积金制度,新增缴存人数3.6万人。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方面,要加大政策沟通力度,提高企业和职工知晓率,在有条件的城市探索自愿缴存机制,吸引有住房需求的群体进入。另一方面,要推动立法,加大公积金执法力度,将公积金缴存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增强缴存扩面的强制性。”湖北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说。此外,还应推进政策创新,将在城镇稳定工作的农民工、个体工商户等新市民纳入制度范围,在租购住房上给予政策支持。
公积金“扩面”是否会增加经营困难企业负担?
“对尚未建立公积金制度的企业,可以先低门槛进入,再逐步提高缴存标准。”该负责人表示,确有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按照规定申请少缴或缓缴,待经营好转后补缴和恢复正常缴存。2017年,湖北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单位达到135个,涉及职工3.62万人,降低归集缴存额达3705万元;申请缓缴单位79个,涉及职工6241人,为企业暂缓支出资金约61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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