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落户贷款涉违规:首付贷穿马甲 无息借款藏杠杆(3)

2018-05-29 23:43 来源:证券日报


  开发商主动垫首付


  如果说贷款中介和房产中介是在二手房领域“通力合作”,“帮助”落户申请人在跨越审批流程后能够在天津实现购房,那么个别开发商显然是在新房也就是一手房领域进行着类似的“努力”。


  天津市武清区,在天津各区域地理位置中最接近北京市,甚至于部分楼盘的宣传语是“直线距离北京东**公里”。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位于该区域的一个楼盘在一则疑似网页广告中被描述为“大产权,包落户,落不了户全额退款”。


  该楼盘销售在《证券日报》记者致电询问“网上所说的能落户”是否真实时表示,“开发商可以帮助落户,80%以上能办成”。不过,随着记者进一步追问,开发商协助办理落户究竟有何优势时,该销售人员的态度变得不再笃定,并最终改口称“要看个人情况”。


  由于记者“提供”给销售人员的购房人背景是在北京曾经贷款买房,因此被销售人员告知“属于购买第二套房产,需要首付60%”。


  《证券日报》记者随即表示“难以凑齐首付”,销售人员的态度则十分轻松,“开发商可以垫资,您可以到期后归还开发商,比如向开发商借款30万元,需要在三年内还清,开发商不收取利息”。不过,该人士也表示,“在开发商垫资的情况下,需要购房人自己的首付金额需要不低于购房首付款的50%。”


  也就是说,购房人的首付款中,有近半数被分期,虽然是无息借款,但是加杠杆特征明显。


  资深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无论是曾经的首付贷,还是如今的开发商垫资,其行为实质是让缺乏购房能力和资质的人贷款买房,变相突破住房信贷政策和风控,加大购房杠杆;此外,“包落户也不应出现于项目推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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